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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通知,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,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,请于2021年1月8日16:00前,将2020年度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费用送至医务室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行政处 医务室
2020年12月8日